各报价方:
因业务需要,我中心需对省中心机房和全省13个监测站网络设备光模块更换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编号: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管中心网络设备光模块项目
二、项目内容:我中心13个监测站,交换机通过电口连接光纤收发器,传输至当地有线前端机房,汇总传输至省传输分公司机房,然后通过光纤收发器传输至省中心机房,计划将13个监测站及省中心机房的光纤收发器换成光模块传输,并更换有线前端机房和省传输公司的对端模块。具体要求详见《采购报价表》及附件。
三、报价人资格要求:
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电子产品、计算机软硬件经营范围及能力的经销商,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。
四、各报价人须就《采购报价表》及附件中的全部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,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。
五、报价人须提供材料:
1.采购报价表(总报价,含税)(加盖公章)
2.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(加盖公章)
3.承诺所供设备质保年限。
4.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。
六、报价文件正本一份,副本两份,必须于2018年6月25日15:30前密封递交(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)至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管中心会议室,逾期不受理。
七、询价结果确定原则:
询价函中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,必须提供完全,提供不完全的,责任由供应商自负,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。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,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,在满足货物各项主要性能指标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,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人。
八、此次采购总预算4万元,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九、有问题可咨询联系电话:0311-8711638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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